兩位熟悉此事的消息人士告訴我,EDVA美國檢察官辦公室的檢察官向新任美國檢察官林賽·哈利根(Lindsey Halligan)提交了一份備忘錄,解釋為什麼不應對詹姆斯·科米(James Comey)提出指控,因為沒有足夠的證據來確立犯罪的合理懷疑,更不用說足以說服陪審團定罪。 司法部的指導方針指出,除非檢察官相信他們更有可能贏得超越合理懷疑的定罪,否則不應提出案件。 這一細節最早由ABC新聞報導。EDVA拒絕置評。